各实验教学中心、科研实验室: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开学安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切实做好新学期我校各项实验室安全工作,强化师生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开展实验室设施设备、特种设备及水电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工作。各单位要针对实验室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的配置与保障体系建设情况、实验室设施设备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深入细致地排查,确保实验室管理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控严。
2.各单位在做好此次专项检查的同时,应继续加强危险化学品、生物安全、放射源、危险废弃物处置等危险源的管理工作,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推进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实验室安全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落实前期各项整改措施。
3.此次专项检查以学院自查为主,学校组织抽查,请各单位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认真查找问题,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到位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及时进行整改。按照附件上报文件格式和要求,于2023年2月28日前将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隐患整改报告(盖章)及电子版报送至实验室管理科。
实验室管理与设备处
2023 年 2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