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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加热及制冷设备安全使用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01日 15:22    作者:     点击次数:

各单位(部门):

在近期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与设备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部分二级单位实验室加热及制冷设备有管理使用不规范的情况,存在安全风险。为预防和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保证教学科研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切实做好我校各项实验室安全工作,学校将开展实验室加热及制冷设备安全使用专项检查,现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实验教学中心和科研实验室的加热及制冷设备(包含科研人员自行购置的加热及制冷设备)。

二、检查重点

1、请各单位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附件1)要求,从实验室加热及制冷设备使用年限、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范举措、防爆要求、存放要求等安全检查方面进行一次深入细致地排查,确保本次专项检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控严。

2、对于已达到安全使用年限的实验室加热及制冷设备(烘箱、电阻炉、马弗炉等加热设备安全使用期限小于12年;冰箱、制冰机等制冷设备安全使用期限小于10年):

(1)若有继续使用需要,须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报备,并邀请实验设备厂家定期进行设备检修与维护,以确保仪器能继续安全、正常使用;

(2)若仪器已达到报废年限,无使用价值,须向国资处申请做设备报废处理。有加热及制冷设备新购置需要的二级单位,应根据教学科研需要,经充分调研后,将该需求纳入各单位年度设备申购计划。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各单位应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深刻认识实验室各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二)抓实隐患整改。

按照《成都医学院实验室加热及制冷设备专项检查情况自查表》(附件2)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查找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做好各项整改工作,对短期无法整改到位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及时进行整改。

(三)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培训和实施演练。

(四)完成检查资料报送。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及附件上报格式要求,于2025年4月11日前将《成都医学院实验室加热及制冷设备专项检查情况自查表》纸质版(签字盖章)、电子版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附件:

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

2.成都医学院实验室加热及制冷设备专项检查情况自查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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