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科研实验室:
2023年第1次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年度实验设备经费划拨方案,请各单位按照通过的建设经费额度填报2023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申请,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的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坚持以“满足教学为重点、兼顾科研需求,分年度重点投入”的原则,优先选用国产设备,大型仪器设备(贵重精密仪器)原则上纳入学校相应的科研平台进行统筹申报。
2.确需进口设备的单位,应充分考虑国家政策、国际关系变化、报关等因素影响,同时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管理的通知》(川财采〔2021〕154号)文件精神执行,做好进口产品的需求论证工作。
3.设备安装有隔断、水、电等相关要求的,请在立项表场地的配套条件中明确提出,并要有详细预算、技术要求及布局图等。
4.请各单位加强审核,严格按照实验室的建设规划及相关规定充分论证,填写立项申请书、进口设备购置论证申请报告书。
5.前期审核中取消的设备自行减除,已完成论证的,于4月24日前将立项申请书、设备论证报告书电子版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逾期上报需出具说明(单位盖章)。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