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医学院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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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期间实验室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8日 11:04    作者: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

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家组将于12月初进校考察,深入了解学校教育教学各方面工作开展情况。为切实加强审核评估期间实验室管理和保障工作,拟于近期对实验室开展全面检查,请各学院参照以下内容进行自查和梳理,以饱满的热情、良好的状态迎接评估专家进校检查指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

1.实验教学档案资料:实验课程教学大纲、实验教材、实验项目卡、学生实验报告等。

2.实验室管理档案资料:实验室规章制度、仪器设备资产台账,近三年实验室使用登记本、实验室开放记录、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实验室年度考核自评报告等。

3.实验室规章制度上墙情况,仪器设备操作规程是否完善,安全标识和试剂瓶标签是否规范。

4.专家进行考察期间开展实验课的教室多媒体设备是否完好。

5.实验室环境卫生是否整洁,物品摆放是否规范。(走廊等公共区域摆放的待报废设备及时处理)

6.实验室消防、危化品、压力容器、生物安全等方面管理情况以及安全检查、教育培训等相关资料。

7.实验室文化建设和实验场所附属空间育人环境建设情况。

二、检查组织

1.学院自查。各二级学院主要领导牵头成立工作组,负责组织实验室自查和整改工作。发现水电、墙面、门窗等问题需维修,请及时联系相关职能部门。

2.学校检查。由校领导带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各二级学院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充分准备。各学院要充分认识此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重要性,学院领导务必重视,分工协作,责任到人,做好迎接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各学院于11月26日前完成相关准备和自查,学校将于专家组进校前对自查情况开展抽查。

2.强化责任,跟踪问责。对迎评准备工作进展明显滞后、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学校将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影响评估工作的,将在单位年终考核进行扣分。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11月18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填报2023-2024学年第2学期实验教学所需实验材料计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