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医学院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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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0日 15:28    作者:     点击次数: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在学校党政领导下,负责全校实验室与实验仪器设备管理、教室管理,以及教材征订发放的各项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的政策和法规,以及学校发展规划与目标的需要,制定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统筹规划、管理全校教学、科研实验室场地,组织新建教学实验室的论证及各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审定、检查、验收和使用效益考核评估。

三、负责制定年度实验室建设经费预算及分配方案,编制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计划并配合实施采购;负责仪器设备的管理、维修服务;配合国资管理部门进行仪器设备的调剂和报废等工作。

四、负责学校国家级和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申报、建设与管理;负责国家级医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

五、配合人事部门核定实验室(中心)建制、实验技术队伍建设。

六、负责全校实验室安全、环境防护及日常检查工作。

七、负责全校实验教学物资的供应与管理。

八、负责全校实验室及设备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统计和上报。

九、负责多媒体教室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根据教务处制定的教材计划,负责本、专科教材的征订与发放。

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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