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医学院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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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27日 15:23    作者:     点击次数:

各学院实验教学中心、科研实验室:

学校开学在即,为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学校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实验楼的管理

1.疫情防控期间,实验楼(含解剖楼)实行严格管控,除师生员工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因公外来人员进入须经接待部门或学院负责人同意并派人带领进入。

2.学生自觉有序出入,途中不结伴、不交谈,课间不得聚集和嬉戏打闹,按学校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3.学生严禁携带食物进入实验楼(含解剖楼),楼内的饮料、食品售卖机和充电宝租用等设备暂停使用。

二、加强实验室的管理

1.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负责人应做好合理规划、有序使用,避免多人在实验室内聚集。实验过程中,应做好消毒及个人防护,保持实验室内空气流通。若有师生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及时采取疫情应急处置措施。

2.严格落实安全准入制度。疫情防控期间,未受过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的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

3.严格落实巡查和值班制度。实验室所属单位应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的安全巡查工作,加强对实验室各类危险品,仪器设备特别是大型、特种仪器设备的安全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课余时间开展学生实验必须有教师进行监督指导,确保实验安全。

三、科学开展清洁消毒

实验楼公共区域由物业公司负责清洁消毒,实验室内由各实验教学中心或科研实验室按照以下要求自行组织。

1.实验室应以卫生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避免过度消毒,受到污染时应立即进行消毒。

2.保持环境整洁,实验废弃物及时处理,无垃圾堆积现象。

3.保持空气流通,通风条件不良的室内场所,应减少人员进入,可采用排气扇进行通风换气。

4.实验室地面可用含有效氯浓度为500mg/L的消毒剂拖拭,作用30分钟后再用清水拖拭干净。

5.操作台面、冰箱、门把手、指纹识别区、水龙头、开关、公共电脑鼠标键盘等高频接触的部位可选用擦拭、喷雾的方法,一般选择有效氯浓度为500mg/L的消毒剂,作用30分钟后再用清水擦拭干净;或采用75%浓度酒精擦拭消毒。

6.精密仪器切勿使用含氯的消毒剂,如需消毒请提前咨询仪器设备供应商,确保仪器设备安全。

7.空调过滤网可用有效氯浓度为1000mg/L的消毒剂浸泡30分钟后用清水冲净晾干。

8.使用消毒剂应注意安全,不要混合使用;使用酒精消毒剂应远离火源,并注意用后通风;使用含氯消毒剂应做好个人防护,避免皮肤、衣物等直接接触,同时要注意金属表面腐蚀问题。

四、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实验室生物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成都医学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办法》,做好相关实验的分级管理,加强样本的保存管理,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凡涉及新冠病毒研究与攻关项目的实验室和实验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进行,并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附属医院向本单位主管部门报备)。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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